一、計畫緣由:鼓勵各系所組成教師社群,精進教師教學專業,提升教學效能,發展系所教學特色。
二、申請方式:
(一)以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為單位提出申請,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社群成員至少包含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專兼任教師2人,另可邀請校內跨系所單位之專兼任教師、校外專家或高中教師參加。
(二)社群召集人填具「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申請書」及「經費預算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主管及院長核章後,於112年9月25日(一)下班前送達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辦理(以下簡稱本中心),如經費提早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三、審查作業:採隨到隨審方式,依計畫完整性、創新性及增能受益質量進行審查。
四、計畫相關重點說明:
(一)執行期間自社群計畫審查通過之核定日起至112年12月22日止。
(二)每案以補助一萬元為原則,社群成員若包含校外專家或高中教師另額外補助二千元,經費項目以補助業務費為限,補助經費項目及補助上限詳列於經費預算表中。
(三)社群計畫執行期間須進行三次活動,包括工作坊、諮詢會議及教學觀摩等方式。
(四)計畫結案後需提供社群活動成果報告,並依中心規劃辦理成果分享活動。相關執行成果將列入後續申請之參考。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辦理。
五、業務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陳小姐,連絡電話:2218-3142,Email: ctd@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