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由:鼓勵教師透過社群組成,以發展跨域教學課程為目標,共同設計教學活動、開發教材教法及評量工具。
二、申請方式:
(一)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提出申請,社群成員至少二人,成員身分須包含1 名跨領域專兼任教師或校外專家學者,每位社群召集人以申請一件為原則。
(二)社群召集人填具本計畫「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主管及院長核章後,於112年9月14日(四)下班前送達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辦理(以下簡稱本中心)。
三、計畫相關重點說明:
(一) 計畫執行期間自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2月15日,每案補助三萬六千元為原則,惟實際補助金額另視申請狀況及審查結果核定之。經費項目以補助業務費為限,補助經費項目及補助上限詳列於經費預算表中。
(二)社群須於計畫執行期間透過工作坊、諮詢會議、教學觀摩、課堂協同授課等方式,進行社群研討(至少三次),並搭配本校專任教師教授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之課程(須經課程委員會三級三審通過),進行跨域教學實踐。
(三)社群計畫之補助經費由社群召集人辦理核銷(經費核銷相關單據請會辦本中心)。獲補助計畫須於112年11月17日前核銷獲補助總額之80%,且須於112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經費核銷(經費執行率達100%),若未能完成核銷,未執行經費將由本中心統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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