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06-2學期計有30門課程獲教學助理補助。
二、經線上加退選後,實際選課人數不符該類教學助理之申請最低門檻,該教學助理補助案則予以取消。
三、教學助理須符合要點第四點第四項「教學助理以本校在學研究生為原則,特殊情況可由修習過該課程之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為之」。
四、教學獎助生教學助理須修習學習與教學實務課程並加保商業保險增加其保障範圍之規範。
學習與教學實務課程分為大學部「學習與教學實務」、研究所「學習與教學實務研究」,學生修習課程請選修所屬學院開設之課程並依本校學生繳納學分費作業要點辦理。
另106學年度為法規修正過渡時期,開放擔任教學獎助生教學助理於協助課程時同步修習本課程,若已於106-1學期取得學分者即於學制內符合教學獎助生資格不須重複修課,須於線上表單填寫時上傳附件成績單以茲證明
自107學年度起,欲擔任教學獎助生教學助理者須先修畢學習與教學實務課程及取得課程學分數,始得擔任。
序
號 |
課程
性質 |
申請類別 |
課程名稱 |
教師姓名/單位 |
教學助理型態 |
1 |
選修 |
大班授課 |
管絃樂/管弦樂合奏 |
許智惠 |
教學獎助生 |
2 |
必修 |
大班授課 |
國際企業管理 |
鄭尹惠 |
教學獎助生 |
3 |
必修 |
大班授課 |
經濟學(二) |
許可達 |
教學獎助生 |
4 |
必修 |
大班授課 |
國際行銷管理 |
龔昶元 |
教學獎助生 |
5 |
必修 |
大班授課 |
進階程式設計 |
李宗翰 |
教學獎助生 |
6 |
-- |
師資培育實驗室 |
教學實習、班級經營、各學習領域教材教法等課程 |
教育學系 |
勞僱型 |
7 |
必修 |
身心障礙教師 |
普通化學(二) |
陳錦章 |
勞僱型 |
8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人格心理學 |
陳易芬 |
教學獎助生 |
9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幼兒學習評量 |
魏美惠 |
教學獎助生 |
10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諮商技術 |
洪雅鳳 |
教學獎助生 |
11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行為統計學 |
游森期 |
教學獎助生 |
12 |
選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資料庫程式設計 |
孔崇旭 |
教學獎助生 |
13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地球科學實驗 |
黃旭村 |
教學獎助生 |
14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國術 |
林靜兒 |
教學獎助生 |
15 |
選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寫字與書法 |
彭雅玲 |
教學獎助生 |
16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設計(一) |
康敏嵐 |
教學獎助生 |
17 |
選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自我覺察與成長 |
許建中 |
教學獎助生 |
18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游泳運動(一) |
李國維 |
教學獎助生 |
19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素描(二) |
黃位政 |
教學獎助生 |
20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輔導原理與實務 |
魏麗敏 |
教學獎助生 |
21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微積分(二) |
鄭博文 |
教學獎助生 |
22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普通生物實驗 |
游淑媚 |
教學獎助生 |
23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腳本設計 |
吳育龍 |
教學獎助生 |
24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大一體育(二) |
許太彥 |
教學獎助生 |
25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創意產業設計 |
羅日生 |
教學獎助生 |
26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計算機網路 |
陳鴻仁 |
教學獎助生 |
27 |
選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教材教法 |
王盈丰 |
教學獎助生 |
28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大一體育(二) |
張碧峰 |
教學獎助生 |
29 |
選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遊戲治療 |
羅明華 |
教學獎助生 |
30 |
必修 |
實作、演習及術科 |
影像藝術 |
吳智鴻 |
教學獎助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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