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跨域教學社群實施計畫」辦理補助申請作業。
二、申請方式:
(一)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提出申請,社群成員(含社群召集人)至少三人,包含本校跨單位或跨校專、
兼任教師及校外專家學者。每位社群召集人以申請一件為原則。
(二)社群召集人填具「跨域教學社群實施計畫申請書」及「經費預算表」於申請期限內經系(所、中心、學位學
程)主管及院長核章後,於107年6月22日(五)下班前送達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辦理。相關表單可至教學發展中
心網頁/計畫專區http://ctd.ntcu.edu.tw/plan.php)下載。
三、申請教師(本校專任教師)提出申請後,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將邀請校內外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審查通過之核定日
起,教師得實施跨域教學社群實施計劃。
四、計畫執行期間自107年7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止,每案以補助三萬五千元為原則,惟實際補助金額另視申請狀
況及審查結果核定之。
五、各社群得聘用一名勞僱型教學助理,工讀費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按時計酬標準支給,每月申請之工作時數上
限為15小時,最多核給5個月。
六、相關事項詳如申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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