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5.27版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本校107-111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B-2強化跨域共時教學方案」,擬訂業師共時教學課程補助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 計畫目的: 為厚植教師實務教學能力,鼓勵各院、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之專任教師邀請業界教師協同授課,活化教學模式,豐富課程內容,發展業師共構課程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培養學生就業競爭力,縮短高等教育與業界人才需求之距離。
三、業界教師之定義: 參與本計畫之業界教師(以下簡稱業師),為產業中具豐富經驗實務者且為在職者。業師聘任資格之認定乃依據教育部「技專校院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者;或具十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表現優異者。
(二)曾任國家級以上之專業競賽選手、教練、裁判者。
(三)曾獲頒國家級以上之專業競賽獎牌、或榮譽證書者。
(四)其他經學校自行認定足堪擔任是項工作者。
四、申請作業程序
(一)申請時間: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公告為主。
(二)申請對象:以本校專任教師教授各系(所、學位學程)之大學日間部課程為原則。
(三)申請程序:教師填具業師共時教學課程補助實施計畫申請書、業界教師履歷表、經費預算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及院長核章後,擲送本中心辦理。本中心邀請校內外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審查通過之核定日起,教師得以實施業師共時教學計畫。
五、課程實施原則
(一)補助課程邀請至少二位業師共時教學,活動包含課程規劃、協同教學及課後諮詢等,業師協同授課時數為全學期(18週)授課總時數之1/3(六週);每位業師可至多協同教授二門課程。
(二)原排定授課之專任教師,仍應全學期(18週)主持課程教學,並協助配合業師完成相關教學工作,且於業師協同教學時,共同參與或引導教學活動進行。本校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及鐘點費,仍依原訂課程核計。
(三)業師協同授課期間之公差假等事宜,由受補助教師所屬系所協助辦理。
六、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經費由107-111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每一課程補助原則如下:每周上課時數兩學時以下補助兩萬八千元;三學時以上補助四萬元,惟實際補助金額另視申請狀況及審查結果核定之。經費項目以補助業務費為限,資本門與人事費不予補助。補助經費項目及補助上限詳列於經費預算表中,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之。
(三)經費核銷:由獲補助教師辦理(經費核銷相關單據請會辦本中心),有關經費核銷期程依本中心規定辦理,若未能於期程內完成核銷,未執行經費將由本中心統籌運用。
七、成效考核:
(一) 形成性評估:需於學期間使用本中心數位攝影棚拍攝完成與課程相關之產業實務導向影音單元教材(每部至少15分鐘),並導入課程後進行效益評估。
(二) 總結性報告:於計畫結案後一週內繳交業師共時教學課程補助實施計畫綜合成果報告書,包含業師共時教學歷程(教學活動照片)、教學成效、實施回饋及課程延續教學計畫等。
上述資料以電子檔形式上傳至本中心指定雲端資料夾,報告繳交情形將列入後續申請之參考。
八、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