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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跨域教學課程育成計畫(執行期間:112年9月~)
一、為鼓勵教師透過社群組成,以發展跨域教學課程為目標,共同設計教學活動、開發教材教法及評量工具,提升教學效能,促進學生學習成效,特訂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跨域教學課程育成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計畫執行期間:以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公告為主。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期間:以本中心公告為主。
(二)申請資格:由本校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提出申請,社群成員至少二人,成員身分須包含1名跨領域專兼任教師或校外專家學者,每位社群召集人以申請一件為原則。
(三)申請文件:社群召集人填具本計畫「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於申請期間內,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主管及院長核章後,擲送本中心辦理。
四、社群計畫審核
(一)本中心邀請校內外委員進行書面審查,教師得自審查通過之核定日起執行社群計畫。
(二)審核指標:
1.社群計畫完整性
2.社群計畫創新性
3.社群計畫延續性
4.社群增能受益質量
五、活動實施
(一)教師可透過工作坊、諮詢會議、教學觀摩、課堂協同授課等方式,進行社群研討(至少三次),並搭配本校專任教師教授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之課程(須經課程委員會三級三審通過),進行跨域教學實踐。
(二)課堂協同授課辦理原則:原排定授課之專任教師仍應主持該課程,並共同參與或引導教學活動進行;原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及鐘點費,仍依原訂課程核計。
六、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由112-116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補助標準:
1.每件最高補助三萬六千元為原則,惟實際補助金額另視申請狀況及審查結果核定之。
2.補助項目以補助業務費為限,資本門與人事費皆不予補助,補助經費項目及補助上限詳列於經費預算表中。
3.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劃經費編列基準表」及現行各項費用支給標準辦理之。
七、經費核銷
(一)由社群召集人辦理(經費核銷相關單據請會辦本中心)。
(二)獲補助社群計畫自經費核定後,須於本計畫結束前一個月核銷獲補助總額之80%,且須於本計畫結束時完成所有經費核銷(經費執行率達100%)。若未能於本計畫期程內完成核銷,未執行之經費將由本中心統籌運用。
八、成效考核:
(一)本計畫結案後,該社群須提供成果報告書及具體成果(教材媒體或評量工具)。本中心得邀請校內外專家審查社群計畫成果,審查結果將列入後續申請之參考。
(二)獲補助社群計畫須參與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或研習座談會。
(三)獲補助社群計畫應配合本中心進行回饋調查,方式依本中心通知為主。
九、申請教師應遵守教育部研究倫理之規定,本計畫所研發之成果及教材,如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計畫相關活動紀錄、成果報告基於非營利性質將於校內公開展示,以供觀摩學習。
檔案下載
0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跨域教學課程育成計畫1120824.pdf
03跨域教學課程育成計畫經費預算表1130305.xlsx
02跨域教學課程育成計畫申請表1130305.doc
04跨域教學課程育成計畫成果報告書11303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