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師於課堂中運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Artificial Intelligence)導
入課程,並發展適切之教材教法及評量工具,特訂定「國立臺中教育AI導入課程教學支持方案」(以下簡稱本方
案)。
二、本方案係指將生成式工智慧(如歐姆學園、ChatGPT、Gemini等)應用於教學,以增強個別化學習輔導、提升
教學效率,促進個人化學習與創造力發展。此模式的核心在於利用AI的生成能力,動態生成內容、提供即時回
饋,並輔助教師與學生建構在專業學科中之AI素養、批判性思考及跨領域能力,以產出具實質影響力之教學成
果。
三、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
四、申請作業:
(一)由本校專任教師提出申請,並搭配一門必修或選修課程執行(須為可納入畢業學分之課程),申請件數以一件為
原則。
(二)教師須至少選擇1種生成式AI工具生成相關的教學資源,並說明此工具的特色、為何選擇此工具應用的目的。
(三)教師填寫「申請表」及「經費預算表」,經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處)主管及院長核章後,於115年3月31日
(二)下班前擲送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辦理(以下簡稱本中心)。
(四)申請文件如有缺漏,需於申請截止日前補齊。
(五)教學助理聘用:教師得聘一名教學助理協助教師執行課程相關活動。
五、審查作業:由本中心邀請校內外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從方案中的課程規劃進行綜合性評估(使用歐姆學園導入課
程者優先補助)。
六、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由115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支應。
(二)補助標準:每方案經費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為原則,補助項目以補業務費為限,補助經費項目及補助上限詳列
於經費預算表中。
(三)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劃經費編列
基準表」及現行各項費用支給標準辦理之。
七、經費核銷:
(一)由申請教師辦理方案經費核銷(所有核銷相關單據請會辦本中心)。
(二)獲補助方案自經費核定後,須於115年11月15日前核銷獲補助總額之80%,且須於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經
費核銷(經費執行率達100%)。若未能於本計畫期程內完成核銷,未執行之經費將由本中心統籌運用。
八、成效考核:
(一)本方案結案後(115年11月30日前),須提供成果報告書、成果分享簡報、具體成果(教材媒體或評量工具)。
(二)獲補助方案須於方案執行期間參加至少2場本中心辦理「AI導入課程教學相關增能研習營」,未於執行期間完成
者,本中心將蒐集名單並納入未來計畫補助依據。
(三)獲補助方案須參與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或研習座談會。
(四)獲補助方案應配合本中心進行回饋調查,方式本中心另行通知。
九、申請教師應遵守教育部研究倫理之規定,本方案所研發之成果及教材,如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依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本方案相關活動紀錄、成果報告基於非營利性質將於校內公開展示,以供觀摩學習。
十、本方案如有未盡事宜,按本中心公告辦理之。
十一、申請之相關表單請逕至本中心網頁/計畫專區http://ctd.ntcu.edu.tw/plan.php下載。
十二、業務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李小姐,連絡電話:2218-3143,Email: ctd@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