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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計畫(執行期間:115年9月~116年1月8日,經費核銷至115年12月18日)
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下稱本校)為鼓勵學生自發性組成學生學習社群,促進學生多元且自主的學習風氣,以提升學
生學習成效,並依本校「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要點」第二點,特訂定「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生
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下稱本計畫)。
二、執行期間:
自核定日起至
116
年
1
月
8
日
(
計畫經費核銷至
115
年
12
月
18
日
)
。
三、申請資格:
(一) 凡本校在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均可提出申請,每組
社群成員應至少
5
人
,並推舉一名成員擔任召集人,負
責統籌活動之規劃、聯繫、實施及相關成果彙整等事宜,另每位學生以申請一組社群為原則。
(二) 每組社群應有
一位本校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提供社群運作指導與諮詢,並協助社群經費核銷(含提供經
費授權管理帳號)。
四、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29
日
(
一
)
下午
5:30
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文件:請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原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專區-學生學習社群-下載「國立臺中教育
大學學生學習社群申請表暨計畫書」。
(三) 申請方式:
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申請表暨計畫書」(下稱申請表暨計畫書)撰寫完成後,word檔以E-mail
方式寄送至ctd@mail.ntc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申請- OOO (社群名稱)」;紙本則是經指導教師、召集人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院長核章完成後,擲送教務處 教學發展組(以下稱為本組)辦理。社群名稱請勿違反善良社會風俗。
2. 申請表暨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應依上述規定繳交完畢,且資料無誤,始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文件如有缺
漏,應於申請截止日前補齊,逾期不予受理。
(四) 申請類別:「國際化自主學習社群」、「跨領域自主學習社群」、「其他具創新與效益之議題導向學習社
群」三大類;申請前二類者優先補助。
(五) 實施方式:每組社群於計畫經費核銷截止日前活動聚會次數
至少
4
次
,其聚會地點以校內為原則,辦理型式
不限;如同日多次聚會以1次計;每次聚會至少三分之二學生成員出席;指導教師至少出席1次。
五、審查作業:
(一) 由本組邀請校內(外)委員成立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依申請(社群)類別依序補助,並依社群申請表暨計畫書之
申請內容的目的性、完整性、經費編列合理性,以及是否產出具利他性之成果進行審核。
(二)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組網站訊息公告(https://ctd.ntcu.edu.tw/),並以E-mail方式通知獲補助社群召集 人。
六、獲補助社群說明會:獲補助社群召集人應配合參與本組辦理之社群執行說明會
(
暫定為
11
月
3
日中午
12:30
至
13:30)
,指導教師則採鼓勵性質參與本說明會,無法出席者應委託至少一名社群成員代理出席。
七、經費補助與核銷:
(一) 經費來源:由115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或其他教育部相關計畫等經費項下支應。
(二) 補助標準:
每組社群經費
最高補助新臺幣
五仟元
為原則,惟實際補助金額另視申請狀況及審查結果核定之。
(三) 補助項目:以業務費為限,包含印刷費、膳食費、材料費、雜支、校外專家學者講座鐘點費(含二代健保)及
講座交通費,另補助項目已詳列於經費預算表中,請勿自行變更補助經費項目。
(四) 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劃經費
編列基準表」及現行各項費用支給標準辦理,並依本校主計室相關規定辦理核銷作業。
(五) 經費核銷由獲補助社群之指導教師辦理該社群經費核銷(所有核銷相關單據請會辦至本組)。
(六) 獲補助社群自核定日後,須於
1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5:30
前
完成所有經費核銷(經費執行率達100%), 未執行之經費將由本組統籌運用。
八、成效考核:
(一) 獲補助社群請務必於
116
年
1
月
18
日下午
5:30
前
將期末成果報告書word檔、成果海報可編輯電子檔及PDF檔
紙本寄至ctd@mail.ntc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OOO(社群名稱)成
果」;成果紙本亦請依前述期限送達至本組。
(二) 獲補助社群須參與本組辦理之期中管考及成果發表會,方式本組另行通知。
(三) 獲補助社群應配合本中心進行回饋調查或競賽,方式本組另行通知。
(四) 社群成員數於執行期間應至少5人,若成員因休退學、畢業等因素而無法參與該社群活動,請立即提送「成
員異動申請書」至本組留存備查。
(五) 未依前述規定完成考核者,取消該社群所有成員次一學期申請權利。
(六) 本組將不定期於Line社群公告執行注意事項及訊息,請社群成員密切留意公告訊息,核銷或執行問題亦可運
用Line社群詢問。
(七) 獲補助社群之「核定經費執行率」將納入後續該社群所有成員申請補助之考核項目。
九、獲補助社群執行期程涉及偽造、抄襲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不當情事,或執行狀況嚴重落後、未依規定完成考
核,將取消資格並收回該社群補助。學生須自負校內外相關法律責任。
十、獲補助社群之相關活動紀錄、成果基於非營利性質將於校內外公開展示,以供觀摩學習。
十一、其他事宜請詳閱本計畫書。
十二、如有未盡事宜,本組另行公告。
十三、本計畫聯絡人: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李小姐,電話:(04)2218-3143,E-mail:ctd@mail.ntcu.edu.tw。
檔案下載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計畫(1150904).pdf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申請表暨計畫書(1150904).docx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活動紀錄表(1150904).docx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期末成果報告書(1150904).docx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中止執行申請書(1150904).docx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成員異動申請書(11509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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