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回學校首頁 | 登入
訊息公告   下載專區   計畫專區   研習訊息    線上申請    教學電子報   數位攝影棚   數位課程專區
關於中心
組織成員
相關法規
相關連結
活動花絮
聯絡我們
 
計劃專區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學社群經費補助實施計畫(執行期間:101年3月1日-101年9月30日)
一、計畫緣起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師組成教師教學社群,促進教師成長,特依據教育部補助本校100年度

「中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題式區域合作計畫」,擬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學社群經費補助實施計畫」(以下

簡稱本計畫) ,以為執行之依據。

二、計畫目的

教師能透過參與社群進行多元及專業的對話省思達到知識分享,進而提升精進教學的動機與成效。

三、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四、計畫實施期間:本計畫自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9月30日實施。

五、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 申請作業:
    1.申請期限: 於100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申請,開放申請時間由教學發展中心另行公告。
    2.申請對象: 由本校專、兼任教師共同組成社群,得邀請校外專家學者參與,每社群成員至少三人,並由社群成
     員推選一名專任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
    3.申請文件: 申請人應檢附本校「教師教學社群經費補助申請書」(附件一)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於申請期限內經
     系 (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核章後,擲送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二) 審查作業:
    1.受理截止後,申請文件經本中心彙整提送「教學社群審查小組」進行審查,通過審查之申請案,開始執行社
     群活動。
    2.教學社群審查小組由教務長、教學發展中心主任及本校三位專任教師共同組成,教務長為召集人。三位專任
     教師由教學發展中心主任舉薦,呈教務長核定後,簽請校長聘任之。
 
六、活動內容及成效管考:

  (一) 社群活動:包括主題式經驗分享活動、教學觀摩研討、教材教法研討、(跨)專業領域知識整合研討、或其他可提升
    教師教學專業成長之活動等。
  (二) 成效管考:
    1.階段性成果報告:獲補助社群須於計畫執行期間至少辦理3次活動,且於101年6月30日前至少辦理2次活動。
     經費核銷之辦理須完成階段性成果報告(如附件二),且於活動辦理後2周完成報告繳交與經費核銷單據至教學
     發展中心。
    2.結案成果報告:獲補助社群應於計畫結案前(亦即於核定金額內,報請最後一次經費核銷),繳交結案成果報告
     (如附件三) 與經費核銷單據至教學發展中心。
    3.獲補助社群應將成果報告上傳至教師教學社群平台。
    4.智慧財產權:階段性與結案成果報告書如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社群教師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成果報
     告基於非營利推廣之需,本校享有使用權。

七、經費補助:

  (一)經費來源:由100年度「中區主題式區域合作計畫-專業社群導引之教師成長方案」項下支應。
  (二)補助額度:經審核通過之申請案原則補助三萬六千元整。實際補助金額由「教學社群審查小組」委員視經費額度 
    決定。
  (三)補助範圍:以補助業務費與雜支(含誤餐費)為限,資本門與人事費不予補助,各項費用支給標準依據「教育部補
    助及委辦計劃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附件四)之。
    補助經費項目條列如下:
    1.  印刷費
    2.  膳宿費
    3.  一般事務費
    4.  校內外講座鐘點費
    5.  社群助理工讀費。
    6.  雜支(以業務費編列之6%為上限)
八、社群助理之聘任
  (一)各社群應聘用一名社群助理,協助辦理各社群活動進行。社群助理需填妥申請表(附件五)送交教學發展中心,並
    參加本中心舉辦之經費核銷說明會。
  (二)社群助理須填寫出勤紀錄表(附件六),以俾利核銷作業。本計劃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檔案下載
附件一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學社群經費補助申請書.docx
附件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學社群階段性成果報告.docx
附件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學社群結案成果報告書.docx
附件四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docx
附件五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學社群助理申請表.docx
附件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計畫臨時工出勤記錄表.docx